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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百事可乐 上


  从海天盛筵回来之后,我一直处于思考的状态,如果我们用自己的灵魂或者肉体去换得银行卡上一个数字,究竟是为了什么。并非我清高,而是这个问题实在值得思考,这么做究竟值得吗?

  好在阿中带着小野,因而后来在海天盛筵发生的事,我也不得而知。即便听说了一些事,我也只是自动地给自己催眠,说那不是真的。就这样,在海天盛筵我算是度了两天假,只是这两天过得并不轻松,很多问题总是挥之不去。

  回到公司后,我们便马不停蹄地和百事公关取得了联系。

  不得不说,大公司的办事效率的确很高,无论是执行力还是团队配合度都比娱乐行业更有凝聚力。上午的函,下午便通知我们去总部开会商议。

  下午,我和阿中来到百事的总部。

  看来百事很是注重本公司的文化,无论是浮雕艺术还是周围的装修布局,甚至是端茶倒水的杯子和餐巾纸上面都印着百事的logo。我坐在会议室,眼睛一直注视着角落里面的一个小喷泉,喷泉上方有些水雾,水雾左方投影过来一束光芒,相当于一个个小三棱镜,把那束光折射出斑斓的色泽,整体呈现成百事的Logo ,如此别具一格,创意十足,果然是百事这种大公司会干的事。来到这里之后,处处领略着这家企业文化,想必别人也是一样的感受吧。

  不一会儿,穿着休闲又不失为时尚的人走到我面前,眼神里透着神采,声音很有磁性,带着友善的微笑和我们一一握手,给人一种很是亲厚的感觉。

  本来我以为百事只会派个行政助理来接待我们,可他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百事市场部公关小组总监。

  因为一直在文娱界呆着,因而并不了解他这个职位,不过从阿中的态度我猜测,这个人在公司很有分量。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想法都可以和他直接交流沟通,只要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达成一致,那么这桩生意就算谈成了。

  芸湘静默一边,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可我看得出来,她有些紧张。

  我转头对芸湘笑笑,示意她没有关系,然后我再看向阿中,我眼神里面的另一层示意给芸湘的意思也很明显:有阿中在,一切放心。

  这个总监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份资料,并且再三表示,准备资料的是他们部门的一个新手,因此资料可能欠缺了妥当,原本一页可以表达的内容,却满满写了3页。为此,他感到十分抱歉,浪费了我们宝贵的时间。

  娱乐圈里时间就是金钱。想必这个总监是做明星广告宣传业务这一块,对此也熟络。不过,他的语气里面,更多的是客套,只是这一份客套从他谦恭的态度中表达出来却没有半分突兀。他所做的这一切功课对于我和阿中都十分受用,于是都欣然地表示没有关系,不会浪费时间。说真的,像我们现在这种级别,根本没什么代言或者商演的活动接,因此根本谈不上“时间就是金钱”这一点。

  接着阿中便以同样恭谨的态度说:“能和百事这样的大企业合作的话,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按照之前贵公司提过来的方案,如果以后我们有幸合作的话,那么芸湘将会是我们的品牌形象推广大使,第四季度商业活动的宣传大使。”品牌公关热情洋溢地解说道,并且把阿中提交给他的方案挑了些重点出来说。

  阿中显然有些受宠若惊,没想到总监把我们的case看得这么仔细。阿中本准备好解说一下方案,结果现在倒省去了这样的麻烦。

  多大的麻烦也说不上,可人家很有心。无论最后合作与否,至少人家的态度无可挑剔。

  大公司的这些总监们之所以能够坐上这个位置,大都归功于注意细节,从不得罪人,即便面对的只是今时今日我等小咖。

  他们经常接洽广告,就知道哪个艺人如日中天,哪个艺人 ice.

  他们也明白人气什么的都是暂时的。今天的娱乐圈你红一些,明天便换了他爆得如日中天,也不是没可能的。总监知道,如果自己今天得罪了谁,说不定明天人家就火了,到时候倒打一耙,只怕追悔莫及。

  总监刚才所说到的“品牌形象推广大使”的意思我当然明白,也就是说我们不是百事的代言人。而“代言人”和“品牌形象推广大使”的区别也很简单,比如,目前他们的代言人是蔡依林,那么蔡依林的画像就会出现在他们派发向全国各地的物料海报上面。在某些百事主题馆里面,都会有蔡依林的海报或者是人像牌。

  而且由于蔡依林是百事的代言人,因此,无论是她出席大型活动还是演唱会上,只要品牌方有签约项目上的条款,那么她就必须要在身上的某个地方出现百事可乐的logo,比如,在演唱会上面穿着的衣服上面有一个百事的标志,或者演唱会的背景上面打上百事漂亮的logo。甚至在有些实在不能有百事能够出现的场合,例如在某个颁奖典礼上面,她要领取各大奖项,如果曾经签约的条款里有规定一定要出现百事,那么蔡依林便会在手上拿一瓶百事可乐,随身携带喝,然后由专人拍下图片,公司的企划宣传团队便会在网上进行推广,再写一篇通稿:“蔡依林喜获XX奖项,后台开心畅饮百事可乐”……

  这便是俗称的“硬广”。

  这些都是和明星的活动捆绑在一起的,因此高昂的代言费背后也是一次次实际性的付出。广告商利用明星的名气提高或巩固自己的知名度,明星则利用此增加收入,算得上是双赢。更甚者,有的不知名的品牌通过一个火爆的明星的形象宣传,甚至能达到五年甚至十年才能积累到的一个客户量和关注度,这便是代言人的力量。

  而品牌形象推广大使则不同,虽然某些时候两者被笼统得混为一谈。但事实上,品牌形象推广大使只针对某些范围,比如,某一年的春节期间,百事可乐就启用张国立作为形象推广大使,把那一句“把乐带回家”的话语反复在银幕上说,在电视上进行演播,于是百事的形象和企业定义定位便深入人心。而张国立并不符合百事历来的甄选标准,只是因为他那年是春晚的主持人,所以百事便邀请他作为春节期间品牌形象的推广大使。

  所以说“品牌形象推广大使”只针对短时间内的,而代言人可能是五年八年的“长签”!而要说更短暂的合作就是“商演活动合作”了,这个跟我之前带瑶瑶参加的那些一样,一场一场的签,一场是一场的钱。

  说到百事对甄选代言人的要求,其实也很简单,跟大多数企业一样:不仅当红,还要在品牌的主要受众群体中很红。百事的话,就要求代言人在年轻人中享有知名度,而且明星个人的形象一定要活泼,富有动感,积极向上,鲜有负面绯闻。

  “谢谢你,可以认真看我们的方案。如果芸湘有这样一个机会作为贵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大使的话,我们会深感荣幸。同时,我在附加条款里面有注明,一旦作为百事的品牌形象推广大使,我们将免费出席品牌相关的线下二十场商业活动。”阿中微笑着向品牌公关说道。

  虽然之前我也看到了这“免费的二十场商业活动”的条款,可是现在听阿中说起来,我还是有些胆战心惊。

  先不要说这二十场活动究竟是在一年内还是两年内做完,就以这二十场活动是否会挤占掉我们可能会接到的其他商业活动来说,就是一笔损失。而且,我们对“品牌形象推广大使”的价码要得并不高,如果二十场商演免费下来的话,我们几乎是出于零盈利甚至是亏损的状态,

  不过阿中对我讲,艺人在成名之初,为了打响知名度,拥有能够和知名品牌合作的机会,已经是极好的事了。

  鉴于此,我看到这一个条款时,虽然我知道阿中只是为了增加我们能够和百事合作的几率,可同时我又不得不考虑如果芸湘人气一直低迷的话,不知道这二十场商业活动在百事不承担食宿和机票费用的情况下,公司是否会批给我们这样的开支呢?

  要是芸湘之后被公司雪藏了,那么还要履行“签约令”,出席二十场活动的话,那么我们更是做了一桩赔本生意了。

  “没有问题,您所写的项目我都看到了。”总监点点头。

  昨天晚上我还在问阿中,是否要将这二十场商业活动的钱数作为感谢送给这位公关呢。阿中告诉我,其实人家没有必要在乎这些钱,因为,公司越大,制度也很严格,不按公司章程办事并不容易。同时,还让我内心不要这么阴暗。

  我瘪瘪嘴不再多言,在圈子里,吃回扣拿抽成是常见的事情。看来我的想法也被这个圈子有些同化了。

  总监开始给我们讲述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种种竞争,这更加在我心里强化了百事可乐的企业文化在我心中的分量。

  我知道,总监的话其实大部分话是讲给芸湘听的,以便她对百事的企业文化有更深的理解,才能审视自己身上和百事的契合点。

  我有些惭愧,来之前竟然没有做足功课。反观人家对我们的方案已经可以精准地提炼出最关键的点了,所以人家可以成功,在自己的界限里面做到靠近巅峰的位置,而我们却不能,差别就在于此。

  百事总监告诉我们他们将和百度合作,从PC端到无线端,从首页的焦点图到移动终端的页面,以一个立体化、多层次的营销呈现在消费者面前,让其自身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定位契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堆词组听得我云里雾里的,但我也知道了他们的战略对策并不是要打垮可口可乐(毕竟这件事情也不现实),而是呈现“双赢”的局面。

  所谓双赢,就是这么久以来,百事可乐在PK可口可乐上的营销事件,虽历来都说一山不容二虎,两者之间的竞争白热化,甚至出现了很多的门店只卖百事可乐不卖可口可乐或者只卖可口可乐不卖百事可乐这样的消费垄断。但是,因为有这样的竞争关系,所以百事可乐可口可乐才会在相互竞争中走到如今,并且两个品牌都在中国立足稳定。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相互竞争的关系还能是两者都获得好的利润,并且将其他所有的可乐品牌干掉,唯独剩下他们两个绽放于世。

  阿中悄悄告诉我,我可以拿这个问题去请教这位总监。

  我知道阿中的意思,因为只要我这么问的话,就表现出了我对百事可乐的好奇,而且也体现出了我对这个品牌文化的关心。

  果然,当我把这个问题问出之后,总监便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也是娱乐圈的,我瞬间就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他之所以例举了娱乐圈的案例,也是为了我们熟悉,这个总监真的很棒,我不由得再次强调,因为他会站在他人的立场考虑。当然他所从事的职业跟娱乐圈也算有所交集,所以讲起来也很生动。

  娱乐圈里两个明星喜欢用“恋情”“姐妹情”等相互炒作,以提升双方的关注度,实现双赢。这是相爱相生!

  可是偌大的娱乐圈里,也同样也存在着“相杀相生”。

  多年以前,韩国的组合or,有“团粉”【团粉:喜欢组合内所有人】无数,可是也有很多只喜欢组合中某个成员的个人粉。

  因此个人粉与个人粉之间,个人粉与粉丝团之间经常吵架,互骂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时作为偶像的他们互相又是一个团队的兄弟,为什么不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呢?

  按理说,他们应该告诉粉丝,融洽和谐共生,促进整体进步才对啊。

  可他们没有这么做,或者说做的次数很少,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以此契机培养“死忠粉”。

  现如今,唱片萧条,网络发达的时代,什么样的粉丝才会对艺人的专辑或者是周边产品甚至商业演出的门票等进行消费呢,那便是——死忠粉。

  死忠粉粉丝怎么培养起来呢?那必然是经过一系列的打磨和培养。

  而撕架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在撕架过程中,每个粉丝都会找到归属感,将自己的价值观和自己喜欢的明星的价值观牢牢捆绑在一起。因此,无论之后的时间怎么变迁,这些当时为偶像撕架的粉丝就会一直死忠追随着偶像,那么对于团体集合整体的最终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死忠粉看似为个人idol消费,但是不同的死忠粉的消费其实聚小成大,更利于组合团队的名气变现。【变现:原指把非现金的资产和有价证券等换成现金,现也指将名气转化为经济利益。】

  因此“相杀相生”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但前提是,“相杀”的这两个品牌必须都具有足够的影响力且各方面旗鼓相当。

  当时我不太懂得“相杀相生”,但一年之后的一个事件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那便是韩寒和郭敬明的电影同时上映,两个人本来都是从同样的作文比赛中脱颖而出,后来的发展却不相同,但也极为相似。郭敬明后来从事商业运作更多,并且打造了属于自己的电影,这个时候,电影公司顺势推出韩寒的电影执导作品,雇佣水军大量炒作两人的电影竞争,造成一种竞争白热化的趋势,以此促进粉丝们站队。

  粉丝一站队,两部电影的关注度节节攀升。而有的粉丝为了让自己的偶像票房更多,或者只是单纯的想看另一方的笑话,便会刷票,或者请朋友看自己偶像的电影,无形之中,促进了两部电影的票房涨幅,实现双赢。

  当时两位大文豪的嘴仗也是相当的激烈,韩寒工作室发微博称:“韩寒,萌!”而“萌”字拆开后,上下部分一组拼,便是一个极具逗趣的字谜游戏。而郭敬明立即回复:“‘萌’为舶来品,看来大家都喜欢日韩文化……”每每想到这里,就觉得我自己的语言功底需要更提升。

  我这个身处娱乐圈内的人,对这个营销策略甚至远远不如圈外人了解得多,想来实在有些惭愧。不过,听了一会儿总监的话,我着实受益匪浅,营销学是门很深的学问,没有足够的阅历和环境以及坚持的决心去学习,实在很难入门。

  当然,品牌总监还跟我们讲解起了湖南卫视的一档选秀节目,那时蔡国庆作为评委,力捧备受争议的一位选手,最终蔡国庆、争议歌手和湖南卫视都成为了热门话题。同样的,在湖南卫视的同类型选秀节目之中,作为评委的包小柏就一定要让曾轶可淘汰,并且扬言“她不走,我走!”因此包小柏、曾轶可以及湖南卫视再次成为话题主角。

  不得不说,湖南卫视在话题营销方面确实做得非常好。但同时,这又是两个“相爱相生”和“相杀相生”的好例子。

  坐了一下午,就听到总监给我们讲了两个故事,听得我兴趣盎然的,毕竟,对于这个圈子,我还有很多不了解。在这些机缘巧合之下,能够听到一些内幕的消息,觉得是个很好的体验。圈外的人可是从来都没有机会去接触这样的世界喔。

  有时候想想,幸亏当时没有直接退出圈子,不然现在都不知道在做着什么普通的工作。而且谙熟了娱乐圈里的运作模式,有可能到了社会上,我会连很多普通的工作都做不好。

  总监还告诉我们,最近他们的代言人将会选取MOMO.

  我和阿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禁甚为惊讶。市面上盛传百事新代言人的传言早已是甚嚣尘上,可谁也没有官方的数据或者是文件显示便是MOMO,只是有网友在猜测。而现在总监直接将告诉我们,突然有一种被信任的感觉,不禁心头一暖。

  因为这属于商业机密啊!

  不是因为这个总监很八卦,而是因为他知道娱乐圈的人身处八卦的漩涡之中,更知道有的八卦不能说,有的八卦不能爆料,可他选择相信我们。

  毕竟是坐到了总监这个位置上,看人的眼光也很准,应该通过和我与阿中的聊天,也了解到了一些我们的为人,知道我们口风很紧吧。

  再说,芸湘很有可能将要和百事合作,那么他何不提前“爆料”,把这样一个看似不重要的却又可以笼络人心的八卦爆料作为一个礼物呢?

  这样我们就会觉得他非常地近人情。

  另外,我们也很惊讶居然选择的是MOMO。

  如果一年前,选择MOMO这种人气小花旦,倒也无可厚非,毕竟符合百事一贯挑选代言人的标准,可是总监却告诉我们是因为他们觉得MOMO会在短暂的时期内更加出名,无论是关注度和知名度都会上升到新的台阶!而且MOMO是九零后,年纪还很小,大有潜力。

  阿中开玩笑说百事市场部的调研小组可以去当经纪人了,因为他们有慧眼识人的本领。总监笑着表示他们也没什么本事,全是依赖百度的大数据!

  百度大数据显示:MOMO的被关注度和知名度完全超过了时下的热门人物,无论是从观众对其认知度还是其个人形象的美誉度,以及契合品牌形象的相关性和差异性四个维度来看,都非常契合。

  “用数据说话才是最精准的,找代言人不能凭借直觉,这可是一门技术活。”总监自豪地说道,当时我和阿中都还没有意识到,在很久之后,大数据将会解决很多问题,并且大数据会告诉我们这个明星的爆红程度究竟是多少,甚至会告诉我们这个明星会是昙花一现,还是会一直红下去。

  用数据说话的时代,那么就要好好研究数据。

  不得不说,这对公司和经纪人来说又是一项比较艰难的考验,我仿佛看到了前方任重而道远。

  总监看了看时间,告诉我们他马上有个会议,就不能陪我们聊天了。他说他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以E-mail的形式告知我们后续的发展情况,希望我们可以给他们一些时间考虑一下,毕竟这个决定不是他做,他也只是一个传递者。我们三个人点头表示明白。

  总监离开之后,阿中对着空荡荡的会议室说道:“ MOMO的经纪人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公关到百事品牌代言这块,的确非常厉害。”

  我笑着点点头,想起了MOMO这段时间一直层出不穷的新闻,都是正面积极的。不由得会心一笑。这笑仿佛是对自己的嘲讽,人家可以做到,为什么我却做不到?我甚至有些自责,如果我再如一朵无害的白莲花一样,那么会再一次让刘芸湘重蹈瑶瑶的覆辙,这样的话,对芸湘极度不负责任。

  青春损失可是赔不起的啊!

  过了会儿,阿中告诉我们,他收到了来自于总监的短信,邀请我们晚上和MOMO的经纪人Wondar碰个头,大家可以认识认识。据他说,他现在和MOMO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了。足以见得MOMO经纪人或者是MOMO本人的情商都非常的高,能够和百事的公关总监成为好友,那么以后的合作肯定是极为和谐的了。

  无论是什么领域,情商都是很重要的东西,在娱乐圈则尤为重要!

  【注】参考文献:

  1互联网新鲜事(李瀛寰)于2014年1月27日发文《从吸金MOMO到百度,看两大可乐巨头的肉搏战》

  2“梦之星”2015年7月6日发文《选择代言人的五项原则》

  3 徐铱璟2016年5月6日发文《百事“把乐带回家”:如何用一支视频广告刷爆朋友圈》

  若有侵权行为,请借鉴原文作者联系我,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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