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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噬骨【番外】


  少爷曾说,我大概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所以肤色总像冰雪里翻出来的死尸一样惨白。我没告诉他,他真的猜对了。我六岁时梁国南郡县大旱,我的家人全都死在了那里,而我靠喝亲人的血捡回了一条命。

  那年我抱着母亲留给我的一张七弦琴,跟着流亡的人们逃到了梁国的大都会金城。我们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命不值几个银子。长相好一些的孩子都进了富贵人家做下人,可我天生六指,他们说我是个怪物,没人愿意好心收留。

  街边的乞丐同我讲,城南的戏奴院,虽然不是个好地方,但却能吃上饭。我没有多想,就跟着他来到了这个比阎罗殿还要可怕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那老乞丐把我卖了,换了二两银子,足够他吃上几日的饱饭,买上一身干净的行头。不过我不怪他,那时候,谁都拼了命的想活着。

  戏奴院的日子不好过。那里的酷吏将人像牲口一样分门别类,年轻体壮的留作奴隶贩卖;年老的大多都去了斗奴场,官绅们爱看他们互相撕打,从来没人能在那里活过三日;而像我这样年纪小,会点儿手艺,长相又端正的,便用做童-ji讨好恩客。

  他们将几千号人关在几间狭小的房间里,每日一担水,几个干硬的馒头打发了事。有时馒头会发霉,有时水里会有尿骚味儿。可是那又能怎样呢?能抢上一口便是好的,最怕的就是身弱力薄抢不到吃的,那样便会活活饿死。

  饿死,病死,在戏奴院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房间里的尸身经常都已发了臭也没人清理,更多的时候则是会被饥不择食的人们用来果腹。我也吃过不少,印象里没什么滋味,只是生肉的口感像马口中的嚼子,有些难咬。

  好在喜欢我的恩客还不少,沈家的两位爷都很喜欢我,沈大爷那会儿还不是丞相,只刚刚坐上了朝廷命官的位置。他最爱叫我脱光了衣服躺在他身边,在我身上又啃又咬,做一些奇怪的事情。他将油腻的脸贴在我身上,叫我很难受。但每次完事他都会给我很多吃的,让我能填饱肚子。所以即使不舒服,我也总是随叫随到。呵,说到底我也无法反抗他,除非我不想活了。

  沈二爷和他不同,二爷虽性情暴躁却从没对我做过什么令人不齿的事情。他爱听我抚琴,爱盯着我的眼睛看,有时一看就是一两个时辰。

  后来有段时间他不再来找我了,我以为他已厌弃了我,却没想到几日后我被沈府的家丁领出了戏奴院。二爷在门外等我,他背手立在那里,身后的阳光穿透层层云絮照在他身上,继而碎成了一片散乱的光点。他冲我笑,那笑里有得意,有骄傲,嘴角处藏着细碎的光芒盈盈发亮,那是我在他脸上曾看到的最好看的笑。后来,他就很少笑了。

  然后我哭了,膝盖跪在地上,感受着从地面传来的清爽温度,哭得伤心极了。我在戏奴院里像只牲畜一样度过了八年,是二爷救了我,我一生都没能忘记这份恩情。

  那天二爷对我说,出了这戏奴院的门,我便是他沈有乾的人了,从今以后除了他,再没人敢欺负我。他让我改口叫他少爷,又赏了我一块雕着百灵鸟的玉坠子。一开始我很喜欢,因为那鸟儿活灵活现,十分可爱。可后来少爷对我说,他赠我玉坠是因为这鸟像我,像我一样眼神干净,又有些生怯和懦弱。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我却感到胸前屈辱的百灵鸟刺青在隐隐作痛,提醒着我自己有多么的卑微和不堪。

  我常伴在少爷身边,他总是发脾气,其他下人都对他避而远之,只有我才能在他气急时抱住他,将他的情绪稳定一二。后来少爷的脾气越来越大,每每从沈丞相那里收到密函就要大发雷霆一番。我知道,那密函里无非就是又叫他杀了谁,作掉谁……他不喜欢那些指示,却从来没有违背过兄长的意愿。

  后来他变得越发暴戾,收到密函时总吵着要将送信的下人们杀掉。长靴踢翻了桌旁的白瓷彩瓶,一地锋利的碎片,满目狼藉。

  我便跪在那些碎片上,抱住他,任凭利刃刺破我的肌肤,叫冰冷的白瓷融入骨血,很疼。可他却将我的手臂狠狠擒住,留下几条清晰的淤痕。然后我才发现,不知何时,我已变得不太认识他了,甚至……还有些怕他。

  我在沈家的第三个年头,金城来了一个西域商人。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不要命的傻子,初来乍到就敢在少爷的昭和楼对面开乐坊,简直是可笑极了。

  没有意外的,沈家派人找过几次他的麻烦,少爷亲去的那一次我同行在侧,见到斛律的第一眼就看呆了眼睛,不是因为他金色的发,或是他碧如湖泊的瞳孔,而是因为那张极温柔极亲切的笑颜,如三月的和煦春风,吹化了一路寒江水。那是我在少爷身上,从没见过的温柔。

  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便很爱偷偷溜出沈府,跑到雾中雪听曲子。看着斛律在宾客间忙碌的身影,看着他分毫不变的温柔笑意,一看就是一两个时辰。

  后来有一日,我又坐在同样的角落里静静看着他。少爷有时会打我,他本就是暴躁的人,所以我不怪他。只是那日他发现我常偷跑出府去看斛律,于是发了比往日更大的脾气,对我下手很重。

  斛律远远的注意到了我,注意到我的一身伤痕,于是端着一盘牡丹酥走了过来,弯下腰,拾起我抱着膝盖的手说道,“又被打了?你想留下来吗?我可以照顾你。”

  他对我笑,笑的温柔极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少爷看着我眼睛时的那种心情。大概……与我看向斛律耶齐时没有任何分别。

  鬼使神差的,我点了点头。他将我抱起来,抱到自己的房间里为我疗伤,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不属于任何人,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地方,跟随自己喜欢的人,我愿意帮你。”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府,而是在斛律身边,被他抱着睡了人生中最安稳的一觉。那也是我做过的,最错的一件事。

  接下来我们也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日子,在雾中雪生活,每天都是快活的。我琴弹得颇好,便就有了一些名气,于是还在皇宫里收了一个漂亮的小徒弟。那时少爷每日都派人来找我,我却一次也没有回去过,因为斛律说,我可以跟随自己喜欢的人。

  后来有一日,我与斛律饮了些酒。醉酒之后人很难清醒,于是他褪下我的衣物,鼻息微热,低声唤着我的名字,手指在我身上肆意游走,于我颈间留下深深的吻痕看似也变得理所当然。如果那时少爷不夺门而入,兴许这将成为一段不错的回忆。

  可是人生哪来这么多如果。那晚少爷站在门外,眼中燃着经久不息的火焰,面容在夜色下更如一只疯狂的鬼魅。他提刀立在那里,薄唇微微张合,然后又紧紧闭上。我知道,他是想唤我的名字……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少爷又接到丞相密函,叫他血洗城中的一户商贾人家。他无法反抗家兄的命令,于是一百多号人……一夜毙命,无一生还。他的刀沾着血,手在发着抖,于是他想到了我。他亲自来找我,想求我回去,求我再抱抱他。可是,我却让他看到了与斛律的那一幕。

  所以,已经杀了那么多人,大约再添上十三条也无关痛痒。

  那夜雾中雪被鲜血染尽,乐师们的血溅在水晶琉璃瓦上,迎着月光,透出妖冶的红来,如同在寒窟中开出的花儿。而歌舞姬们长发松垂,柔柔的浸没在那猩红的血中,就像是从死亡中爬出来的虫。

  少爷将斛律拖到门口,他的手下们紧紧擒着我,让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一刀又一刀砍在那金发男人的身上,看他从口中不断呕出血来。我已颤抖的不成样子,泪水在眼眶中干涸,口中断断续续尚能挤出几个不成文的单调字句。

  “求…求求你……不要杀他……”

  斛律被少爷攥住脖子,他回头对我笑,笑的还是那样温柔,“俞心…不要……不要求他……这样的男人……不值得……”

  少爷已经杀红了眼,活像一只疯狂的野兽,“值不值得,还轮不到一个死人来插嘴!今日你死在这里,怨不得谁!怪只怪你碰了我的东西!”

  斛律又笑,不同于刚刚的那个笑,此时的他唇边满是嘲讽,“无论怎样……是我…赢了……”

  手起…刀落。

  我耳边听到有人在喊叫,在大声咒骂着拿刀的男人。那叫声凄厉,如同从阴曹哭喊出了灵魂。过了很久我才发现,那人,竟是我自己。

  我以为少爷会把我也杀了,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擦了擦我脸上的血,对我说,“跟我回家吧……”而我却什么都听不见,眼中只能看到他为我擦拭的袖口,沾着的,是斛律的血。

  我恨。于是我逃了。

  偷了皇宫里的一颗蚀肤丹,又自断手指,为的就是让他永远也找不到我。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为斛律报仇。

  可我太过高估了自己,许多年后,当我再次面对他时,眼前始终是少爷在戏奴院前的那张笑脸,回忆的温存味道分毫不变。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累了,我只想问问,他究竟将我的斛律藏在了哪里?

  两种情感在我的心中交织缠斗在一起,撕裂出一段纵横幽深的崖壁,而我站在崖边,只想跳下去,寻求一份解脱。

  罢了罢了,此番经年,过去种种,如今看来就像做了一场大梦。少爷是解救过我的猎人,而斛律则是我梦中最美好的谪仙。我是个自私的人,所以终究还是不愿让自己的心再次变得千疮百孔。

  斛律,你会怪我吗?

  斛律,你能回来吗?

  斛律,在轮回的罅隙中,站在三川河岸的你,可以等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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