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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百鸟朝凤


  邹飞飞心里充满了复杂,她自己心里觉得,莫逍城之所以对她这样忽冷忽热,就是因为郭云瑶的存在。在之前的时候,她就想过这个问题,会不会是有个女人挡在她和莫逍城的中间,只是那时候她没有深想,她也曾经怀疑过阿曼达和莫逍城有私情但她后来知道,莫逍城对阿曼达没有意思,暗自开心了一段时间。就在她以为自己有机会,准备和莫逍城主动破镜重圆的时候,郭云瑶出现了。

  对于莫逍城,邹飞飞也分不清到底是爱情还是倾慕之情,反正她很喜欢莫逍城的味道,很喜欢和莫逍城在一起。莫逍城刚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站在弟子人群当中偷偷看着他,莫逍城的高大阳刚,稳重儒雅,还有高强的武功都让她感到无比的好奇。

  再接下来她一个月和莫逍城的相处,让邹飞飞越来越习惯了和莫逍城在一起的日子,那几天莫逍城去了英国,她就感觉仿佛是度日如年,十分地难受,而莫逍城与她冷战的那几天,她又感觉自己的世界黑了一般。

  在场中,莫逍城步步后退,手中的枪如出洞的独龙一般打出,泼水不进,居然挡住了左大海的进攻。

  左大海的重,他的风格十分地厚重,颇有项羽霸王枪的霸气,每一击都刚猛而沉重,大有横扫千军的威势,加上他现在一鼓作气猛打到底的气势,就是莫逍城的枪法再怎么微妙,都要避开其锋芒。两个高手对战,不单是看武功高低,同样也要看气势,一者气势如虹,一者气势颓靡,即使是前者武功低于后者,也能胜出。

  就曾经有功夫不错的练家子,遇到一些街头打架的地痞,因为刚是失意的原因,精神萎靡,加上对方地痞疯狂嚣张,竟然打不过一个只会蛮拳横腿的地痞。

  又有曰,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人比武,勇的一方往往能够取胜,这和越不怕死越不会死一个道理。

  现在左大海就是那个勇者,因为刚才莫逍城受到“惊吓”,卖出了大破绽,立刻就被左大海抓住机会反击起来,但也并不是说胜败就这样定下来了,莫逍城虽然现在是处下风,并不代表他就没有再次夺回上风的可能。

  “哈!”

  左大海暴喝一声,气势再次一升,芝麻开花节节高,让人忽略了他并不算高大的身材,如同一尊魔神般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不错,此刻的左大海给其他一旁观看的弟子看起来就是一尊降临人间的魔神,为非作歹,危害人间。

  出现这种虚幻感并不是没有道理,一是因为左大海的气势的确是凌厉逼人,二则是因为在他们心里,左大海上门挑战他们的小师叔,已经潜意识里成为了反面角色,所以无形中就成为了邪恶的魔神,而不是天神。

  而莫逍城就是落难的天神了。

  莫逍城和左大海作为神变高手,又是枪法通神的使枪高手,和他们差得太远,打起来几乎是眼睛都跟不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两人自然而然就成了“神”。

  当!当!当!

  两杆枪,一黑一白,在不断地碰撞着,让人眼花缭乱,其中的凶险更是不足以外人道哉,可以说,两人都打得如火如荼,枪来枪去间,只要任何一个人有半丝马虎,立刻就会受伤,甚至是被刺死!

  对,就是死!

  这是一场挑战,也是一场生死之搏,无论是莫逍城还是左大海都不会退一步,他们的武功相差不远,枪术也是旗鼓相当,要想分出胜负,如果不是两人之中都出现较大的破绽,不打个三百招上下,根本难以分出胜负。

  莫逍城很亢奋,他没有一点担心自己会落败,会保不住两百万美金,甚至是保不住洛杉矶武术大赛总冠军的名头,他已经把胜败放下,全心全意应对起左大海来。

  他很高兴,高兴能有一个如左大海如此高手来挑战他,这比他中了五百万彩票还要兴奋万分。他自认心性修为已经够境界很少有事情能够引起他的大喜大悲,但此时此刻,他是真的欢喜了,全身血液沸腾起来。

  左大海明显也感受到了莫逍城情绪的变化,他见这样都没有打沉莫逍城的气势,反而让对方越战越勇起来,心里也不得不赞赏起莫逍城来。

  但赞赏归赞赏,他今天是怎么样都要把两百万美金拿走,同时也打响名头,一战成名,顺而在洛杉矶开一间武馆,高调发财。

  莫逍城举枪横扫,力有万钧,一堵墙在他面前都能如豆腐般扫开,然而左大海两手握枪,竖枪硬挡,只是全身一震,竟完全把莫逍城的横扫挡了下来。

  锵!

  左大海猛进一步,脚下坚硬的地板被他生生踩出一个印,然后他把枪往前一送,金鸡独立,刺向莫逍城。

  莫逍城赶紧回身一闪,同时把枪拉回来,一手握住枪尾,另一手稳住枪身,向上挑,劈开左大海的直刺。

  两人交手至今,已经过了近百手,体力已经消耗不少,而莫逍城因为手臂被划伤,加上运动剧烈,血根本止不住,红了整条手臂,让他看起来好像是受伤的困兽,只待一朝破困而出。

  “吒!”

  莫逍城两眼瞪圆,猛然叫出一声,声高震天,比武堂虽大,众人听起来仍然是震耳欲聋,可见莫逍城的声音是多么地大,气是多么地足。

  他要反击了!

  战斗到现在,两人都基本上摸清了对方的套路,也熟悉了对方的风格打法,所以莫逍城先变招了。

  从开始到刚才,莫逍城一直走的是轻灵路线,他的枪法也是以柔居多,以刚为辅,这是因为他的枪比左大海的轻,二也是他目的是先探清对方的套路,保存体力。

  就在刚才一招,左大海举枪横空劈来,明显就力弱了,莫逍城立刻就知道,这是左大海进攻太猛,体力消耗太大,一下后力不济了。

  想想也是,这可是几十斤的大枪,一般人举起都难,而左大海却是用来作兵器手中挥舞,就算他是神变高手,力气拔山,时间一长,说体力能够保持下去,那是不可能的。而莫逍城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轮到我了!”

  莫逍城整个人气势一起,一枪扫开左大海的枪,紧接着他毫毛炸起,劲透手臂,往左大海身上一打,把左大海震得后退一步。

  他的枪是玄黑色,此刻枪身上处处斑驳起来,大大小小的伤痕遍布了枪的前身,是和左大海碰枪的时候留下的。而左大海的枪就好上许多,有伤痕,但远没莫逍城的那么明显。这也看出来了,左大海的枪是专门打造,比莫逍城的好许多。

  在三国的时候,赵云的枪法高强,尤其是有一招叫“百鸟朝凰枪”,其变化复杂,虚实并济,堪称一绝。而赵云之所以成为三国的常胜将军,很大程度上是仰仗了他高强的枪法和随机应变的能力。他凭借手中的枪,击败了当时的张绣、张颌、张任这三杆名枪,可见其非凡的武功。

  而莫逍城也有一招枪法,是他自创,自命是“百鸟朝凤枪”,这和赵云的“百鸟朝凰枪”只差了一字,也十分地不凡,他曾经用这一招,把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刺出了百洞!

  凤凰,凤是雄,凰是雌,雄性阳,雌性阴。莫逍城之所以叫是“百鸟朝凤”,而不是“百鸟朝凰”,就是因为他这一招走的是刚猛路线,而不是阴柔路线。

  他本来就是偏刚猛风格的人,一直和左大海打了这么久都是偏柔,早压制了性子,恨不得揭竿而起,和左大海以猛打猛,以硬碰硬,看看谁更刚猛。

  莫逍城连连进身踏出数步,每走一步,他手中的枪就出手九次,快如闪电,夺人心魄。他枪枪专往左大海的要害打去,或刺,或扫,或挑,或劈……

  说是一招,其实不知道已经出了多少枪,只是这些动作全是连贯起来,所以看起来就是一招。

  左大海压力大增,莫逍城的风格迥然大变,让他瞬间乱了手脚,加上他刚才后力不济,让莫逍城逮到了机会,绝地反击,他一下子就从上风跌落了下风,从进攻者变成了防守者。

  越打越快。

  莫逍城的枪化作了道道虚影,肉眼难以看清,他走了第五步,就在左大海的肩上划了一个血痕。

  “啊啊啊啊!”

  左大海连连怒吼,他完全落入了莫逍城的节奏当中,莫逍城的“百鸟朝凤枪”他是第一次见,之前也少有听说过有这么连贯的招数,让他接起来十分地吃力,捉襟见肘破绽在不知不觉中就露出来。

  不能输,不能输,一定不能输!

  左大海心中呐喊,他这一次是奔着两百万和名声来的,要是他挑战输在了莫逍城的手里,那就不是踏着莫逍城上位,而是反而给人家增添战绩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神变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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