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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只感觉床的另一边陷了下去,属于他的味道一点一点的靠近她,直到他从背后抱住她,“睡了?”

  她过于紧张,下意识的出声,“睡了。”才反应过来,这和醒着又怎么区别,她无奈的咬着嘴唇。

  只听他短促的笑了笑,用手把她摆了过来,让她面对着他,眼对眼,鼻子对鼻子。

  顾然见她咬着嘴唇,眼神藏有窘迫,起了逗她的心思,用手指代替她的唇瓣,让她咬着,另一只手拨开她散落下来的头发,“害怕了?”

  林以默在她话音刚落,急忙的松开牙齿,垂下眼眸,暗自苦恼。从小的教育,她骨子里还是很保守的,如果他接下来真的要…她应该会逃走的。可是,都怪自己干嘛要往角落里去,后背是墙,前面是他,该如何逃是好。

  顾然忍不住的嘴角上扬,用刚刚那根手指,抬起她的下巴,“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嗯?”

  她眨了眨眼睛,语气平淡,“没想什么。”

  顾然眼眸闪了闪,不错,会掩饰了,可他怎么会让她得逞,手伸进杯子,搂上她的腰,把她往自己怀里带,嘴唇作势就要往她嘴上吻去。

  这下林以默是彻底的慌了,抓着顾然的袖子,本来手指甲不长,可她的力度忍不住加大,透过衣料,印下他的手臂,“顾然。”她的声音带了些慌乱。

  “我们,这个,现在,那个的话,我们,要结婚后,这个,才行。”她说的语无伦次的。

  什么时候见过她这个样子,真是太可爱了。顾然不再只是嘴角微笑,而是笑出了声来,把她压在怀里,也止不住笑声。

  林以默听着他胸腔的嗡嗡震动,反应过来他这是在戏弄她,抬起头,难得大胆一次,用牙齿咬向他的下巴,就要从他怀里挣开。

  “好了,别动。”顾然轻拍她的后背。

  她不说话,闷闷的埋在他的怀里。

  顾然亲了亲她的头顶,“傻瓜。”声音还是带着笑意。

  她还是不说话,顾然挑眉,缓缓出声,“等回去我们一起去见外公吧。”

  “蒋老师?”这下她才抬起头问。

  “不能再叫蒋老师了,以后该叫外公了。”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唔……”

  顾然准确无误的吻上她的嘴唇,但很快就放开了,“你刚刚不是说,等我们结婚了,才……”还没等他说完,林以默便用手捂住了他。

  看她的样子,快要恼羞成怒了,顾然不再逗她,搂着她,“乖,快睡吧。”

  两个月的熬夜研究,也没怎么好好休息过,许是真的太累了,她很快就进入了睡梦中。

  反倒顾然,听着旁边均匀的呼吸,忍不住看着她,忍不住去轻抚她的脸庞,她的眉毛。难以入眠。

  怀里的女子是他心心念念的执着,如若要说起他和她开始的交集,应该是那一通电话了吧。

  他那时刚从墓园出来,他从小就不爱与人说话,不爱笑,与世界的种种,如同羽毛,平淡淡泊。

  可是,他何尝不会感到伤心悲痛,在墓园里,石碑上,见到父母那张青涩,已经模糊发黄的照片。

  为了不让外公担心,他就着旁边的电话亭,给外公打电话。在电话里听到女孩的声音,他是惊讶的,记忆中,外公虽然开画室,但从未收过徒弟。听女孩那一声蒋老师,他突然想起来,前段日子,外公说,自己准备会收一个徒弟,应该就是她了。

  只是他问她答得短短对话,只是隔着三四公里的一个电话,只是一个他未曾见过的陌生女孩,等挂掉电话后,他也没多在意。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电话里的那个女孩,将会是他此生的注定,也并没有想到,之后的他,会爱着她很多很多年,直至遇见,直至一起老去。

  芝加哥的学业他提前完成了,和慕白,东桀他们聊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便一早的飞机回了瞿川。

  画意的样子还是和他出国前一模一样,唯一变的是,他自进门后,眼前那背对坐着的女孩,不,应该说是女子了。想起来自从那次模糊的电话后,隔着五六年的时间,如今是见着她人了。

  她的头发很长,乌黑柔软。背挺得笔直,端坐在凳子上。从背后看,她的右手一上一下,动作轻盈流畅。

  他尽量的放轻脚步,走到帘子后面,忍不住去看她的侧脸。她把头发轻轻的撩到耳朵后面,隔着帘珠只隐约看到她时而紧皱,时而舒展的眉毛,她鼻子的勾勒,小而挺。

  “小顾回来了。”外公在后面叫他。

  “外公。”和外公说了几句,才想起画桌前的她。

  只是等他再回头看时,还是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头发软软的披在背后,身上的白衣随着她走动,衣摆的一角微微飘起,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还记得在芝加哥的最后一晚,他们问起自己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他的回答让他们惊讶。的确,这二十四年来,没有一个心动的女子,实在惊讶。

  他一向不相信一见钟情这一说法,只是自从在画室里那匆匆的一眼,她的身影就不断在他脑海里出现,犹如是自己心中的执念。

  连外公都开始问他,怎么最近经常往画意里跑,他也解释不了,是仅仅为了见她一面,再见她一面,还是不自觉就来了,都是跟着自己的心罢了。

  他喜欢看她画画时的样子,为了不打扰她,他都会站在一旁,不起眼的角落里,从不轻易出声。

  她垂下眼眸,睫毛微微翘起。手上的毛笔在宣纸上挥洒自如,纸的白,墨的黑,恰到好处的结合。

  她喜欢单纯的黑墨画,不喜欢其他颜色的雕琢。她喜欢专注一处的细致,不喜欢铺张一幅的轻狂。她喜欢竹林,唯爱画竹。她喜欢朴素,白衫素衣。她喜欢安静,不苟言笑。

  而他,正慢慢的,喜欢她的喜欢。慢慢的将她的一言一笑,放在心上。

  她的身子好像挺弱的,前不久才刚感冒好了,现在又咳嗽起来了。他跑到不远处的药店,匆匆忙忙的,生怕她已经洗完砚台了。等确定水温不烫不冷,刚刚好,他才把水连同在药店的润喉糖放在她桌子上。

  他藏在帘子的一旁,看到她向四周望了两眼,看到她喝了水,吃了糖才松了口气。看着她的背影,想着自己的举动,竟无声的笑了起来。原来他也会这样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方式笨拙的喜欢着一个女孩。

  她有时候还是个小迷糊,本来南方就喜欢下雨,她也会忘记带伞。他从后门冒着雨跑出去,他一眼就看中了那把油纸伞,素雅白净,和她一样。他紧紧的握着,经过的路人无不望向他,也是,手里有伞却不打,的确奇怪。

  等他偷偷的把伞放在一旁,看着她走后,才意识到自己全身已经湿透了,外公问他去哪了,弄成这个样子。他笑了笑说,没事。又望向窗外,小声呢喃道,今天的雨,下得很好。

  他假装很随意的向外公问起她的住处,只要是没事的时候,他都会,这么碰巧,这么刚好,走到她家院子外。记住了她打理院子里的花草的时间,每天经过,是他必要做的事。

  他虽是很少见到她笑,却是见过她哭,但他那时就对自己说,以后这个女子,他不会再让她哭。

  那天他是听外公说,她要去参加全国赛,便一路跟着她的车去到赛场。没有邀请函不能进去,就想着在外面等到比赛结束,等来的却是,她急急忙忙的跑出来。

  她的脸是苍白的,嘴唇被她咬得出血,无止境没有目标的往前跑,往马路中央跑。

  她不知道,在他看到车从那头驶来,可她却不躲不避,那种害怕,陷入深渊的害怕,歇斯底里的害怕。

  他硬生生把她扯了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指尖泛着白,冰凉一片。

  她随即抓着他,眼泪从眼眶里迸发出来,求他带她去见她爷爷。她的哭声使他的心一下子就崩塌了,很想抬起手,为她擦掉眼泪,对她说,别哭了。

  可最后他只是紧紧的牵起她的手,一直牵着,直到车子开到她家。他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会是他后面三年里,记忆中的最后一个背影。

  后来从别人口里知道,她跟着她父母去了伦敦,可伦敦之大,他去过无数次,也没有找到那个一直在他心里,从未离开的她。

  也不知道是谁跟他说过,澹城是个相遇的城市,在他外公和外婆,吴伯和吴姨,他和她后,他相信了。在那天,起风的那天,花初开的那天,再次遇见了她。

  一旦回忆好像时间都过得很快,他看了眼怀里深睡的人儿,往她额头上轻轻的一点,晚安,我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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